根据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山西航空乘务职业学校指出乘客在携带移动电源乘机时需遵守以下4点:
1.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2.不得在**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3.移动电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4.移动电源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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